纠树并举,清明“纪”语

用户1476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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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清明节将至,鲁山联社纪委办公室以节日“纪”语温馨提醒全县农信社广大干部员工: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严禁违规使用公车进行祭奠洒扫、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利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党员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或低俗祭祀活动;严禁违规焚烧纸钱、抛撒祭品等造成环境污染、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严禁发生酒驾、醉驾、赌博等违法行为。

       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纪律、过节不忘安全、过节不忘祭英烈。请您履职尽责,自觉把好“廉洁关”,“清”“明”祭祀,慎独慎微慎行,带头营造清正清新的节日氛围,让清廉之风更加充盈,清明之节更加“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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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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