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和镇第二完全小学清明节放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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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2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24清明节放假调休

  • 2024年4月4日上午9:00(周四)至4月6日(周六),一至六年级周六下午14:30返校,正常上课。
  • 各幼儿园2024年4月7日早上9:00返校(周日)正常上课。

清明节是我们传统的扫墓、祭祀祖先的时节,同时也是一个春意盎然的假期。然而,在享受这个美好假期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时刻关注安全问题。以下是一些清明放假期间的安全注意事项,希望大家能够遵守,确保度过一个平安、和谐的假期。

一、交通安全

遵守交通规则:无论是驾车还是步行,我们都应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酒后驾驶,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二、清明节安全注意事项

注意野外用火:清明扫墓时,切勿乱丢烟蒂、火柴等易燃物品,防止引发火灾。同时,注意用火安全,不要在禁烧区域内燃烧纸钱等物品。

三、食品安全

注意饮食卫生:请确保食品来源可靠,避免食用过期、变质食品,以免食物中毒。

四、防溺水安全“六不”

  1. 不私自下水游泳
  2. 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 不在无家长的情况下游泳
  4.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五、控辍保学

   九年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孩子监护人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各级政府予以保障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为保障每个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完成义务教育义务,请全体师生、家长朋友认真学习以下宣传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必须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清明,不仅是祭祀祖先、缅怀先人的节日,也是思考生命、感悟生活的重要时刻。希望同学们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能够感受到生命的美好与宝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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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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