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假期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

元宝山小学-安全
创建于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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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

        您好!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缅怀先人、祭祀祖先的传统节日。2024年清明节即将到来,我校按照清明节法定节假日规定,现安排如下:

        4月4日至4月6日放假,4月7日(星期日)学生正常上课。

       为确保清明节假期间学生的生命安全,希望您能积极配合学校,切实承担起孩子监护人的责任,共同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管工作。现将有关安全教育事项告知如下:

一、文明祭祀

       清明节期间上坟、扫慕、祭祀祭祖、提倡用植树、献鲜花、花篮等文明方式。禁止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点香烛、吸烟、野炊等易发森林火灾的野外用火和乱砍伐林木的行为。

二、森林防火

1、每年清明节前后,是用火不慎而引发的火灾、火情高发时期。针对此种情况,在追思亲人时切记防火。野外游玩时也不要携带火种,更不能野外用火,切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2、请勿在林区从事烧火土、烧田埂、炼山造林、烧灰积肥、烧山放牧、烧秸秆等一切野外生产性用火活动。

3、教育孩子不玩放鞭炮,不准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一旦发现火灾,要及时报警(119),严禁小孩上山救火。

4、密切配合学校宣传森林防火等相关知识,不断增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

三、交通安全

     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规,时刻注意乘车、骑车、行路安全与文明,不在街道、公路上追逐嬉闹、不要闯红灯:横穿马路时,要走斑马线;依法严禁12周岁以下骑行单车,严禁16周岁以下骑行电动车。

四、防溺水安全

1.做到“六个不”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熟悉水性,不擅自下水施救。

五、防欺凌安全

       家长可以利用假期,多与孩子沟通,了解孩子的交友情况,避免孩子与一些“不良少年”接触,培养孩子的安全意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

六、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1、预防春季流行病、防食物中毒。教育子女注意饮食卫生,勤洗手,多喝开水,加强锻炼身体,不到人员密集的地方。

2、外出遇到雷雨天气,要及时躲避,不要在空旷的野外停留,更不可在大树下或高层建筑物下躲雨,以免遭到雷击伤害。

3、不爬高,不上树,不爬电线杆、栏杆、房屋、桥梁、土坡、不做危险性的活动等,不到铁路、施工重地等不安全的地方玩耍。

4、不暴饮暴食,不在剧烈运动后喝凉水。不随便在路边小摊、卫生不好的地方乱吃东西,不吃过期、有毒、腐烂、变质的东西。

5、清明期间严禁外出上网吧、游戏厅等一些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场所,要预防意外事故发生。

6、不与陌生人交谈,不吃陌生人的东西,不跟陌生人去玩,以免被拐骗和受到伤害,有什么情况要及时与家人联系。

        安全问题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孩子的安全牵动着千家万户的幸福乃至社会的安定。让我们密切合作,共筑安全防线!最后,祝家长朋友们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元宝山小学

                                           202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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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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