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您好!
山青草曼曼,杨柳醉春烟,清明将至,为了让同学们度过一个安全、充实且有意义的假期,我校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4月4日(周四)—4月6日(周六)
4月7日(周日)按周五课程表上课
二、安全出行
放假期间,坚决不乘坐无牌无证的非法车辆,不乘坐超载车辆,不乘坐酒后驾驶的车辆;乘坐公交车要遵守上下车秩序,不推搡、不拥挤,做到文明乘坐;走人行道或靠路右边行走。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珍惜生命,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文明祭扫,预防火灾
祭扫时要自觉遵守墓地管理部门有关规章制度和防火管理规定,焚香烧纸应在指定区域,祭扫时先清除坟墓周围的干草和树叶,不要随意吸烟和乱扔烟头,祭扫完毕后应确认余火已完全熄灭后方可离开。若在山林区域祭扫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规定,不携带火种进山入林,不燃烧纸钱香烛,不乱扔烟头等,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倡导鲜花祭祀等简约、文明的祭扫方式。外出踏青时,不在林区野炊、烧烤;一旦发现山林火灾,要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说清着火地点,同时要做好个人防护,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
四、严防溺水
天气转暖,溺水事故逐渐进入高发期,清明假期外出游玩,请家长一定看护好孩子,让孩子牢记防溺水安全常识,教育孩子做到“六不准”: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擅自下水施救。
孩子参加水上项目或在水边玩耍时,必须有成年人陪伴,乘坐观赏船、游船等,务必和孩子一起穿好救生衣。教育孩子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寻求大人相助,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并及时拨打110、119、120急救电话。
五、拒绝校园欺凌
清明假期,家长要注意孩子去向,关注孩子是否有受欺凌现象,或与他人发生矛盾。避免孩子在外遭受暴力、欺凌事件。预防“校园欺凌”,做到“三不”,即: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1.不携带较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
2.不到树林、废弃院落等偏僻地带玩耍。
3.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
4.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以便在危险的时刻进行自保。
5.不做欺凌者,故意殴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侮辱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
6.不做附和者和冷眼旁观者。
1).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
2).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
3).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甚至报警。
六、居家安全
1. 向孩子讲明火灾隐患,教育孩子不玩火,不在家中让孩子单独接触火柴、打火机等物品。告诉孩子不乱动、乱拆电线、插座和电器设备,避免电伤害。
2. 告诫孩子不要在阳台、窗户等危险的地方玩耍,谨防高空坠落,并让孩子牢记110、119、120等报警电话。
3. 帮助孩子了解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并告诫孩子发现火灾不得逞能上前灭火,要及时报告大人或直接报警。
4. 勿让孩子独自在家,并教育孩子不要给陌生人开门,注意防骗、防盗、防抢。
5. 对于药品、消毒剂、农药等危险品,要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并安全保管,防止孩子误用、误食。
七、饮食安全
1.踏青祭扫时,提醒孩子不采摘、捡拾不熟悉的野生菌、野菜、野果食用,不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
2. 教育孩子不喝生水,不买无证小摊的食品,不吃过期或变质食品。到正规商店里购买,不买街头巷尾的“三无”食品。
3. 教育孩子合理膳食,不暴饮暴食。注意饮食和饮用水卫生,讲卫生、勤洗手。
八、心理安全
1.多与父母、家人、朋友沟通
交流。多与正直开朗、积极乐观的朋
友交往。
2.多宽容他人、多自我激励、多
微笑。遇到问题尽量自己解决,无法
解决时学会请他人帮助解决
3.遇到挫折不气馁,相信天生我
才必有用。学会感恩,管理好情绪
开心过好每一天。
九、其他安全
1.春季是传染病高发季节,如手足口病、诺如病毒、急性肠胃炎等,家长要教育孩子勤洗手,多喝开水,加强锻炼身体,少到人口密集的地方玩耍,有效预防春季常见传染病。
2. 放风筝时应选择空旷安全的场地,远离高压线和火车轨道,并且需要有大人看护,看到他人放风筝时,要时刻注意躲避,防范风筝线伤人。
3. 告诉孩子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信息,不点击来历不明的网络链接;不向陌生人或网上认识的人汇款、转账。发现被骗上当后,尽快报警。
4. 教育孩子不去网吧、酒吧以及歌舞娱乐场所;不沉迷网络和电子游戏;慎交网友,不与陌生网友见面;不在工地、轨道、高压线等危险区域玩耍。
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在这么有意义的节日里,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让孩子们度过一个愉快、平安、健康、有意义的清明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