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清明节将至,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具体放假时间安排如下,请家长朋友知悉:
放假时间:
4月3日(周三)上完第四节课
返校时间:
4月6日(周六)下午寄学生返校
晚上正常晚自习
4月7日(周日)正常上课
常规安全注意事项
一、文明祭扫,杜绝森林火灾
春季天干物燥,是森林防火最紧要时期。我们要增强防火意识,不在山林、墓地烧纸焚香、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坚决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守防火规定,不在社区、广场、小区、绿化带、林区、景区等公共场所及易燃区域明火祭祀和燃放鞭炮,减少环境污染,降低火灾安全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二、注意交通安全。
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学生不得驾驶机动车辆,骑自行车不违规载人等;不乘坐无证照、违章超载等非运营车辆;按照公安部要求遵守“一盔一带”规则,随父母出行时请系好安全带或带好头盔。
三、预防网络、电信诈骗。
1.严防犯罪分子利用手机短信、电话、网络电话、互联网等传播媒介,编造虚假信息,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其转账,请各位家长悉知并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2.告诫孩子不参入、不组织网络诈骗,不协助诈骗犯罪。教育孩子们明白凡是参入者都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面临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将悔恨一生。
四、心理健康教育。
对青春期的孩子要适时进行健康教育,让孩子正确对待生理变化,克服烦躁情绪。家长要以身作则,做孩子的榜样,努力营造一个关爱孩子、邻里和睦、家庭温馨的环境以利于孩子健康、快乐成长。若发现学生有心理、行为异常要及时介入,正确应对,防止意外发生。
五、防溺水教育,牢记“两严禁”。
1.严禁学生在没有家长的陪同下下水游泳、戏水或水边逗留;
2.严禁学生私自下水施救。
温馨提醒
1.放假期间,请家长合理安排孩子的作息时间,督促孩子认真完成各项作业,引导孩子每天花适当时间复习和预习功课,备战学考、高考。
2.返校时嘱咐孩子规范仪容仪表,不出现怪发、染发、烫发等异常现象。严格遵守“学校关于严禁学生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及管制刀具入校”的有关规定。
尊敬的家长朋友,您的理解与支持是对我们继续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的最大支持。孩子是家庭的未来和希望,孩子的身心健康事关家庭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让我们齐心共筑校园安全堡垒,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安全!
耒阳市四中政教处
图文编辑:匡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