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二幼教育集团《清明节前话“清明”·廉政提醒送“清风”》倡议书
“清明至、祭先祖。缅怀意、深情诉。人生路、莫停步。平常心、把握住。”市二幼党支部再次提醒广大教职工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清廉过节。
1、严禁在违反相关规定组织聚集性祭祀祭祖扫墓活动。
2、严禁教职工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私人祭扫。
3、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单位、分园及家长的车辆进行私人祭扫,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
4、严禁以祭扫为名用公款或指使,接受分园及家长组织的春游、踏青、健身、娱乐、相互宴请等活动
5、严禁借节日之机巧违规报销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6、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私人祭扫物品、借祭扫之机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等。
7、严禁祭扫活动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借祭扫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8、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策划:库尔勒市二幼教育集团
组织:库尔勒市二幼教育集团
审核:黎云华 高淑芳
责编:帕提古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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