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支行清明节廉洁自律提示

用户10603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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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将至,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防止节日期间滋生“四风”问题,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北辰支行纪委提醒全体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牢固树立法纪意识,严格落实“十条禁令”相关规定,自觉遵守清明节祭扫相关要求,共同营造廉洁、文明、和谐的节日氛围。

一、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二、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抵制“舌尖腐败”。

三、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同学、朋友、战友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四、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五、严禁借祭祀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名贵特产等。

六、严禁在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或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七、严禁在祭祀等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

八、严禁发生酒驾、醉驾、涉赌、涉毒等违法行为。

九、严禁在节日期间不履职尽责、擅自离岗脱岗。严格遵守值班、值宿和带班制度。

十、严禁在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等工作中思想麻痹松懈、责任落实不力,或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不作为、乱作为等。

广大党员、干部和员工要始终保持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为初心使命“踏踏青”,为廉洁意识“插插柳”,为修身正德“植植树”,行廉洁之事、做清醒之人;在遥寄追思,与家人重拾回忆之时,更要注重家庭教育,在言传身教中厚植家国情怀,成安贫若素、浩然正气的家风,真正收获理想信念之“清”,坦荡风骨之“明”。

北辰支行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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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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