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中心小学致家长一封信2024年清明节放假通知及安全提示

独木不成林
创建于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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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

又称踏青节、行清节、

三月节、祭祖节等,

节期在仲春与暮春之交。

清明放假安排

各位家长、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通知》精神,现我校将202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放假安排:4月4日——4月6日(共三天)返校时间:4月7日(按周五课表上课)。学生4月3日(周三)下午16:30放学后即离校,4月7日(周日)早上7:30前返校。

假期安全提示

四月以来,天气逐渐变热,溺水事故将进入高发期,同时清明节在即,为了让孩子度过一个安全有序、文明健康、低碳环保的假期,现将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①文明祭扫

清明时节是森林火灾集中高发期,家长带孩子祭扫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有关规定,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和火种进入山林,不在林区违规用火,严防森林火灾发生。提倡通过敬献鲜花、种树植绿、踏青遥祭、网络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来缅怀逝者、寄托哀思。

②防范溺水

近期气温升高,溺水风险加大,请家长务必增强监护意识,让孩子牢记防溺水安全知识,教育孩子做到“六不准”: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教育孩子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寻求成人帮助,不可盲目下水施救,并及时拨打急救电话。

③交通安全

清明期间交通拥堵,要加大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学生正确佩戴头盔、系好安全带,教育未满 12周岁的学生不得在道路上驾驶非机动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严禁乘坐“黑校车”,使用电动车(三轮摩托车)接送学生不得超载。

④消防安全

家长们长时间外出请关闭家中电源总闸、燃气阀和天然气阀,做好家庭防火安全工作。教育孩子不独立使用大型且具有危险的电器,适龄儿童在使用燃气灶具时不能长时间无人看管,做到“人走火灭”,一旦发生火灾必须快速撤离,并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或“110”。

温馨提示

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齐抓共管,家校社密切配合,请各位家长朋友们在日常生活中以身作则,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让我们共同守护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编辑:郑成林

审核:刘鹏、黄忠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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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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