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将至,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倡导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夏邑农信联社纪委在此提醒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恪守纪律“红线”,让清明节更“清明”,现就节日期间职工廉洁自律相关要求,提醒如下:
一、提高站位、把守纪律
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时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驻省农商联合银行纪检监察组、市农信办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从通报案例中汲取教训,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责任、传导压力
各信用社、分社,联社各部室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纪律规定,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加强对本部门、信用社干部职工的管理和监督,及时提要求、敲警钟,让遵纪守规成为全体职工的行动自觉,形成清廉过节的良好风尚。
三、倡导文明、祭祀新风
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争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崇尚科学,摒弃封建陋习的祭奠方式。用健康文明的方式表达对逝者的哀悼之情,倡导环境保护新风,自觉做到不在林地、墓地或是居民小区、街道等场所烧纸焚香,不在交通要道两侧、景区及水源地等处建坟立碑和焚烧冥纸,自觉保护环境。
四、转变作风、廉洁自律
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切实转变作风,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公款旅游以及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等;严禁餐饮浪费;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严禁违规购买、消费、收送高档酒水以及“吃公函”“吃食堂”“吃下级”“吃老板”等隐形变异违纪行为。党员干部要带头勤俭文明过节,反对铺张浪费,摒弃在操办喜庆事宜中讲排场、搞攀比、大操大办等歪风陋习,以优良党风引领社会风尚。
夏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