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四月芳菲始,又是一年清明时。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廉洁过节的氛围,河北党支部温馨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严守纪律、文明祭扫、廉洁过节,让清明节更“清明”。
一是坚持文明祭祀。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倡导通过书写寄语、制作思念卡等简约方式缅怀亲人;通过植一棵树、献一束花,或诵读祭文等方式寄托哀思,倡文明祭祀新风尚。
二是坚持安全祭祀。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切实增强防火意识,踏青祭扫时做到不携带易燃易爆品、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破坏草木,坚决杜绝各类用火隐患,时刻守牢安全底线。
三是坚守廉洁底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守纪律红线,强化自我约束,自觉做到“十个严禁”:
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扫、探亲访友等活动。
严禁以祭扫为名用公款或指使、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组织旅游、娱乐、相互宴请等活动,或借祭扫之机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
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严禁以祭祀名义违反“禁酒令”要求,搞饮酒接待、系统内部干部员工聚餐饮酒等行为。
严禁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
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防火灾,保护生态。
严禁酒驾、醉驾、打架滋事闹事等行为,坚守法律底线。
严禁在节日期间严格遵守值班和值守制度。
严禁在部署节日工作过程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表面文章,增加基层负担。
慎终追远,民德归厚,廉洁清明,久久为功。河北党支部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带头遵守廉洁过节规定,营造文明、健康、清廉、和谐的节日氛围。
河北分公司党支部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