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为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各项工作,浚县农商银行纪委特别发布提醒:
一、严禁违规占用工作时间进行私人祭扫;
二、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款物;
三、严禁违规用公款进行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游览、吃喝、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五、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
六、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七、严禁借机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八、严禁在公共场所焚烧冥纸;
九、严禁在祭扫中毁坏国有、集体或他人财物;
十、严禁酒驾醉驾、参与赌博、寻衅滋事及其他违法行为。
全行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纪律规定,带头抵制不良风气,营造廉洁、文明、节俭、有序、绿色的祭扫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