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假期将至,为切实保障广大家长和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遏制涉师生、涉家长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清明节假期安全防范工作提示如下:
一、消防、用电和森林防灭火安全
1.清明时节是森林火灾集中高发期,家长带孩子祭扫时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规定,自觉做到不携带火种进山林,不燃烧纸钱香烛,更不要在山林中点燃明火、燃放爆竹、乱扔烟头等,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2.倡导以献一束花、清扫一次墓碑、网上祭英烈等无烟祭扫方式寄托哀思,真正做到绿色祭祀、低碳祭祀、文明祭祀、安全祭祀。
3.外出踏青时,也要注意用火安全,不在林区野炊烧烤,野炊结束后将点燃的碳屑等余火彻底熄灭,清理干净周围杂物后再离开,避免发生复燃。
4.若发现火灾等火情,严禁动员组织中小学生、幼儿参加扑救抢险行动,遇有自发扑救的情况,应在第一时间及时加以阻止,以防发生不必要的学生伤亡事故,并且立即拨打森林防灭火电话12119。
二、出行安全
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走斑马线。不要跨越交通护栏和绿化带、不在机动车道内拦车和上下车、乘车时系好安全带。不乘坐无牌无证的车辆,禁止未满十二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路、未满十六周岁学生骑电动车或摩托车上路。
三、防溺水安全
为有效预防孩子溺水事故的发生,希望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对学生外出必须做到“四知”:1.知去向(知道孩子去哪里);2.知同伴(知道孩子和谁去);3.知内容(知道孩子做什么);4.知归时(知道孩子何时回)。
教育孩子坚决做到“六不”“三要”:
“六不”1.不私自下水游泳;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6.不熟悉水性的孩子不擅自下水施救。
“三要”1.要在家长或长辈带领下游泳;2.要到有防护措施和施救人员的正规游泳场所游泳;3.要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应立即寻求成人帮助或报警。
四、网络安全
孩子在假期期间容易贪玩手机、沉迷网络,家长要履行好监护人职责,引导孩子适度娱乐。
(一)约束时间。国家已出台规定,节假日游戏平台每日只能对未成年人开放1小时,家长也要和孩子约定好使用手机的时间和次数。
(二)限定内容。少玩游戏,少刷抖音,少看直播,可以借助互联网来学习,拓展自己的知识面。
(三)预防诈骗。注意信息安全,自己和家人的信息不要透露给陌生人或网友;慎交网友,不与陌生网友见面;不能在网络中随便充值、转账、打赏,一旦涉及金钱交易要先征求家长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