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第十一小学2022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十一小
创建于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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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据教体局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划片招生”的原则。具有接受普通义务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按县教体局划定的招生服务范围招收。

   (二)坚持“学校招生、一校一案、部门联审”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生方案、日程安排、咨询及监督电话在校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求招生工作透明、公平、公正。

    三、招生计划

    根据靖边十一小的实际情况,2022年招收3个班,班额不超45人。

    四、招生范围

    芦河路以东,龙山路以北,以及就近居住的适龄儿童。

    五、招生规程

      (一)方案发布。根据全县招生入学实施意见,结合我校校情与往年招生经验制定学校招生方案。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幼儿园进行政策宣讲,为家长答疑解惑,6月25日向社会公布。

    (二)网上报名。2022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必须登录榆林市教育云平台(www.yulinedu.net)“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进行适龄儿童入学网上报名,完成报名登记进行学位申请,幼升小网上报名工作由适龄儿童就读幼儿园组织实施,于7月1日至5日进行,全市统一开启、统一关闭系统。

    (三)入学资料受理审核

     1.入学资料受理与资格审核。7月15日至7月25日。适龄儿童家长持网上报名时系统生成打印的入学申请表,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按时参加资格审核,逾期学校将不予受理。

    2. 入学批次划分

    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学校片区内(依据中小学招生考试政策,落入户籍和房屋产权办理时间为2021年9月1日之前,下同),且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

    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学校片区内的靖边户籍,但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含在学校片区内拥有直接与政府租赁的公租房、廉租房)。

    第三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为非靖边户籍,但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含在学校片区内拥有直接与政府租赁的公租房、廉租房)。

    第四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均为学校片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无房屋产权。

    第五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均为靖边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无房屋产权。

    第六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均为非靖边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无房屋产权。

   (四)入学资格联审。学校汇总新生入学信息,交由公安局、张家畔街道办、不动产登记局等部门对家长提供的户籍、房产等信息进行核实,同时,教体局组织招生工作人员对资审结果进行复核。信息复核后由招生学校及时公示审核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若有家长提供虚假信息,借用他人房产(水、电、天然气)手续、虚假过户等扰乱招生秩序,取消划片入学资格,并由公安、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入学延误,后果自负。

   (五)志愿填报与确认。资格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于7月27日至29日进行志愿确认,监护人须登录榆林市教育云平台(www.yulinedu.net)“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进行志愿填确认,未按时完成志愿填报与确认的,不予录取。

  (六)网上录取。8月16日至18日进行,学校按照志愿顺序和批次顺序依次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如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人数或小学毕业生人数未超出该校计划招生人数,则全部录取;如上一批次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而下一批次的报名人数多于空余学位时,采用随机派位的办法进行录取。随机派位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参加,并接受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随机派位时如有双胞胎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可提前向学校申请一个派位编码参与派位。未派到学位的适龄儿童,由教体局于8月20日统一调配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就近学校就读,届时请各位家长适时关注短信提醒或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调配情况。

  (七)入学报名。凡被靖边十一小录取的适龄儿童,须提前在报名系统中打印《新生入学通知书》,于8月21日到靖边十一小报名,逾期不予补报。一年级新生报名入学时,家长要提供学生预防接种材料,班主任要建立新生健康档案。

    六、工作要求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招生方案,切实认真做好资格受理、新生报名、信息核对、录取等相关工作。

    (二)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工作“十个严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照顾关系违规招生,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以捐资、征地等名义与学校联系招生。招生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坚决纠正招生中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资格审核工作严格执行“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失责的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相关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设置咨询(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方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三)强化信息公开。采取多种方式对招生政策进行宣传,设立新生入学接待室,在学校大门口张贴学校招生方案、咨询电话,积极为家长提供政策解读等咨询服务。全面推行信息公开,主动公布招生信息,对资审结果、编班结果等及时进行公示。

   (四)严格均衡编班。统一采用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整个编班过程向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公开,并接受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学生编班花名当场公开,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当场公开。编班花名公布后不得变动,任课教师公布后不得无故变动。

   (五)做好疫情防控。资料递交和资格审核期间,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落实好个人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家长体温检测、现场秩序维护等相关工作,确保资审工作有序进行。

    七、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靖边十一小

     13409167071

    (二)监督电话:

     0912——4618158 

     0912——4649107 


                 靖边县第十一小学

                       2022.6.22

  靖边县第十一小学学校简介

  靖边县第十一小学坐落在靖边县城东北角,芦河的西岸,环境优美,景色宜人,是一所全日制寄宿小学。
       靖边县第十一小学现有学生558名,教职工34名,其中高级教师3名,一级教师11人,市级教学能手1人,县级教学能手5人。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水平精湛。
    学校软硬件建设配备齐全,班班都配备了全县最先进的多媒体设备。校园布局合理,绿树掩映。
        学校食堂饭菜干净、美味,学生宿舍整洁、温馨,为路远的孩子提供最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学校学习新的教育理念,积极推行教育教学改革,在班级内部推行“班级自动化管理”的先进管理方法,让所有学生都参与到班级管理中来,培养学生的自主管理意识,锻炼学生的动手能力,班级内部实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时时处处有管理”,让教育与社会无缝对接。在课堂中推行“小组合作”学习模式,让学生在课堂上不仅掌握知识,更重要的是能通过课堂展示培养学生的自主能动性。改变传统教学模式,在学生的学习方式上真正实现“自主、探究、合作”。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十一小在上级部门的关怀下,正在通过自身的变革,积极推进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已经进入了快速发展的航道,正扬帆起航,快速抵达理想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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