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
梨花风起正清明,慎终追远寄深情。我们即将迎来中国传统节日——清明节,又称踏青节、行清节、三月节、祭祖节等,节期在仲春与暮春之交,扫墓祭祖与踏青郊游是清明节的两大礼俗主题,这两大传统礼俗主题在中国自古传承,至今不辍。为了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有序、文明健康、低碳环保的清明假期,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放假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敬请家长们配合,做好孩子的监护、教育工作。
放假时间安排
4月4日——4月6日(清明节假期)
4月7日(星期日)返校上课
01森林防火
认真阅读《森林防火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内容,做到以身作则,承担起监护及教育孩子的责任,防范森林防火的发生,保护好咸宁的绿水青山。
森林防火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学生家长:
你们好!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森林除了自身的经济价值外还具有多种作用。十年树木,一片森林的形成往往需要几十年或上百年,毁树容易种树难。清明节期间,是农事和祭祀用火的高峰期,也是森林火险火灾的高发期。因此,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迫在眉睫。为了保护我们来之不易的经济成果,为了建设我们绿色的家园,我们特发出致全市学生家长一封公开信,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倡导文明祭祀,防范森林火灾。严禁子女携带火种上学,严禁子女在野外烧烤。清明节期间,请各位家长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规定,带头做好清明节文明祭祀,不烧纸钱,不燃放鞭炮,不购买不易降解的祭祀用品,提倡用鲜花等文明方式祭奠,防范森林火灾发生。尤其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管,严禁焚烧荒草、田埂等违章用火行为,同时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燃放鞭炮、烟花等。
3、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工作。
4、外出务工人员,要从关心、爱护自己子女的角度,落实好自己子女的临时监护人;可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形式,督促子女遵守安全防火法规。
5、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02 防溺水安全
教育孩子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教育监护好孩子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专职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未成年人不要擅自下水施救;学会自我保护和科学自救方法。
03 交通安全
文明出行,做好一盔一带,做好交通安全防范,时刻注意交通安全;教育孩子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超速等非法营运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不违规驾驶电动车和摩托车等。
04 食品安全
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不暴饮暴食;不购买、不食用过期、变质、有异味的食物和“三无”食品;不吃变质饭菜和不干净水果;不喝生水,不吃来历不明的水果、野果,不吃野生菌等高风险食物,严防食物中毒。
05 消防安全
父母要教育孩子养成不携带易燃、易爆物的好习惯,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爱护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生活用火要特别小心,火源附近不要放置可燃、易燃物品;发现煤气泄漏,要速关阀门,打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修理更换;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报警电话,不盲目施救;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贪恋财物。
06 防范电信诈骗
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多发、易发。家长要提高安全警惕,提醒孩子注意网络安全,不随意点开链接,不随意进行网上付款,谨防网络诈骗。手机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同时,家长要以身作则,不沉迷于手机;加强孩子网络安全素养教育,引导其健康、绿色上网;不登录不健康网站;不玩不良网络游戏;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不长时间上网;提高对不良信息的辨别能力,增强自护意识,做到健康文明上网。
07 自然灾害防范
加强对孩子防雷击、触电、洪水、滑坡、泥石流、防震等方面安全知识教育;家长应及时了解掌握气象信息,在雷雨等恶劣天气情况下提醒孩子尽量留在家中或其它安全场所;若遇到雷雨天气,请拔掉插头,关上电源,不到易触电的场所活动;不到大树下等易遭雷击的危险处躲雨,避免雷击。如遇地震及时撤离到空旷地带等待救援。
08 防校园欺凌
一、关爱孩子,让孩子学会自我保护;家长平时多关注自己的孩子,要尊重、关心、理解孩子,切忌对其采取简章粗暴的教育方式。
二、沉着冷静,让孩子学会正确面对。教会孩子一些自我保护的方法,让孩子遇事从容处理。
校园欺凌一直是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的一大难题,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校园暴力问题,还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共同配合与努力,才能为孩子建设一个和谐友爱的成长环境。
编辑:余艳霞
初审:熊开剑
终审:曾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