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kura tears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巴东县溪丘湾乡天池岭小学2021年春季学期教育资助政策解读

创建于2021-04-22 阅读424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学校工作的大力支持,并请您在百忙之中抽出余暇阅读本信。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把学生资助作为教育精准扶贫的重要内容,为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现将2021年春季学期资助政策告知家长,并请各位家长仔细阅读!


资助项目及标准


根据《恩施州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实施细则》(恩施州教发〔2018〕6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学前、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在学校就读期间,实施以下学生资助项目和标准。


1.对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幼儿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对残疾幼儿按每生每年225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2.对在小学阶段就读的学生免学杂费、免费发放教科书。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对小学阶段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25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七类认定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对象为在籍在校(含送教上门)学生,包括以下七类:


1、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2、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学生父母或者学生本人是低保对象)学生;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供养学生;


4、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5、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


6、经残联部门确认的残疾学生;


7、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对象。


①.扶贫部门监测的边缘户(边缘易致贫户:本身不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因不可预测因素导致低收入家庭,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具体包括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四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人民警察、伤残民兵民工)、“三属”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部分烈士老年子女的子女;


③.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主要指学生父母一方或双方是残疾人,且属于经济困难家庭子女;


④.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疫情)造成重大损失的子女,是指遭受干旱、洪涝、飓风、寒潮、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灾、农林病虫鼠害、公共卫生疫情等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重大损失的学生,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⑤.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的子女,是指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获各类补助救助等补偿后,个人自负的医疗费数额较大导致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或者家庭成员因遭遇火灾、车祸、溺水、矿难等意外事件,在获得各种赔偿、保险、救助等补偿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难以维持的家庭子女;


⑥.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的子女,是指父母亡故、离异、失踪、服刑、伤残等突发重大变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家庭子女;


⑦.其他需要资助的低收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收入家庭是指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或等于我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我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8倍,且家庭财产现状符合规定的城乡困难居民家庭。具体参照当地社会救助保障标准执行。


 申报材料


一、在7类认定对象中,1至6类及第7类中的①②③⑦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提供学校发放的《确认表》、户口簿复印件(包含学生页、监护人页、首页)、学生本人银行卡(农村商业银行)复印件;


二、第7类中的④⑤⑥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由已成年学生本人或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自愿提出认定申请,填写《申请表》(附相应佐证材料),并对所填写家庭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学校通过信息比对、家访、电话访谈等方式逐一核实其家庭经济情况后进行认定,再提交学校发放的《确认表》、户口簿复印件(包含学生页、监护人页、首页)、学生本人银行卡(农村商业银行)复印件。


材料上交时间


材料上交时间截止为2021年4月25日中午12:00.


最后,祝您及全家幸福安康、万事如意!


巴东县溪丘湾乡天池岭小学


本次编辑:郑建炼

审核:郭帅

阅读 424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