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廉洁提醒
“廉花盛开香韵浓,和风细雨沁人心”。2024年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新风尚,积极营造“人人思廉、事事守纪”的节日氛围。国家税务总局石泉县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在此提醒全体干部职工要戒奢以俭、严守纪律、文明祭祀、廉洁过节,让清明节更“清明”。
廉洁纪律要践行
八项规定心中记
严管公车勿私用
违规收受礼和金
夜晚睡觉不安心
聚餐聚会莫忘记
公私一定要分明
封建迷信不可取
科学理性要牢记
酒驾醉驾要杜绝
安全意识心中记
廉洁提醒小漫画
一、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扫、探亲访友等活动;
二、严禁借祭祀之机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严禁“吃公函”“吃下级”以及在职工食堂、隐蔽场所违规吃请;
三、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党员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四、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五、严禁借祭祀之机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以及礼品卡、消费卡、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六、严禁在祭祀等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
七、严禁组织或参加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八、严禁节日期间带班领导、值班值守人员私自离岗脱岗;
九、严禁发生酒驾、醉驾、涉赌、涉毒等违法行为。
全体干部职工要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底线,严格遵守廉洁过节各项规定,自觉摒弃祭祀陋习,营造文明祭扫新风尚,确保廉洁、文明、安全过节,让清明节更“清明”!
编辑:汪成朝阳
审核:陈骁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