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溺水安全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 不擅自与别的小伙伴结伴游泳 禁止游泳
3.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
4.不在江(河)池塘戏水玩耍
5.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6.若发现有人溺水,要及时向大人呼救并报警,
不能自行下水营救,防止溺水事故发生。
老师通过图片展示、视频播放、故事讲解等形式进行讲解安全第一。
二、消防安全
不带火柴或打火机等火种;不随意点火,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处用火;不在公共场所燃放鞭炮,更不允许将点燃的鞭炮乱扔。
如果遇到意外情况,不要盲目施救,以免造成更大的人身伤害,需立即报警求援。牢牢记住报警电话,及时拨打:火警119报警110救护120。
三、交通安全
1.《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29条规定:未满12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2.外出行走,走人行横道。
3.不横穿马路,充分利用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
4.自觉遵守交通信号灯。
5.路上行走时,不嬉戏打闹。
6.路上行走,切忌一心二用。
四月伊始,春意绵绵做好预防不负春祝大家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文明有意义的清明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