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缅怀先辈,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根据自治区和县教育局清明节放假通知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清明节放假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及要求
1、清明节休假时间为4月4日至4月6日,共计三天。跑校生4月7日(星期天)早上北京时间9:30前到校上课,住校生4月6日(星期六)下午19:00点前返校上晚课。
2、假期里,学生在家讲卫生,洗好澡,换干净衣服;家长将孩子的被套、衣物洗好晾干,为孩子返校上课做好准备工作。
3、假期里男生要理好发,女生要洗好头。家长教育孩子注意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遵守公共卫生。
4、假期里,学生在家里要做力所能及的劳动,要主动为家里扫地,洗碗,洗衣服,学会叠被子,收拾自己的房间,减轻父母的家务负担。
5、假期里家长教育孩子要尊敬长辈,团结关心他人,爱护公物,保护环境,注意防火,注意安全,积极参加有益的社会公益实践活动。
二、安全温馨提示
(一)防溺水安全
假期里,家长要密切监管好孩子的安全,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具体做到“六不”:
1、不私自下水塘、河坝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二)交通安全
1、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在马路上跑闹玩耍。
2、过马路要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则,要走斑马线,人行天桥等,不得随意横穿。走路时一定要集中注意力,随时观察路面情况和过往车辆,不要戴耳机,听音乐,看手机,玩游戏机过马路。
3、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能在公路上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少年不能骑摩托车上公路。
4、遵守公共秩序,排队等车,车未停稳不得靠近车辆,上,下车时不拥挤,先下后上,文明乘车。乘车时要系好安全带或抓牢扶手。
(三)食品安全
1、注意饮食卫生,不暴饮暴食,不吃未烧熟煮透的食物、不喝未经消毒的奶、不吃生的蔬菜,不喝生水,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和其他非正规途径购买的食物。
2、外出就餐时要选择安全卫生的餐饮单位,就餐时注意餐具的清洁消毒。购买有包装的食品时要看清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不要购买更不能食用“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
3、不吃垃圾食品,不喝垃圾饮料,不吃变霉变味的食品,做到饭前便后要洗手,注意个人饮食卫生。
(四)居家安全
1、教育孩子注意防火,防电,防煤气中毒等事项,发生中毒事故会拨打120抢救电话,发现火灾,及时拨打119电话报警。
2、教育孩子居家不要跟陌生人开门,注意防骗和防盗;教育孩子不能跟陌生人出走,不吃陌生人给的食物。
3、教育孩子不轻信来路不明的电话和信息,不点击来路不明的网络链接,不下载非法音视频,不向陌生人或网上认识的人汇款转账,以免上当受骗,发现被骗应尽快报警。
三、和谐家庭,你我共建
1、假期里家长要多关注孩子的学习生活和心身健康,引导孩子多与父母、邻居、同学等交流沟通,积极参加有趣的体育小锻炼活动。
2、家人之间要多关爱,多理解,多包容,开展丰富多彩的亲子活动。走访亲戚时要讲文明,有礼貌,构建和谐友好的亲戚关系。
3、教育孩子合理安排好作息时间,假期里不忘记读书学习,完成好假期作业,收拾好返校物品按时返校上课。
4、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做好民族团结一家亲工作,主动学好国家通用语言,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各位家长:安全是美好生活的基础,学生假期的安全教育,学习教育,家庭教育离不开家庭的支持和配合,关爱孩子,尊重生命,珍爱生命,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让我们携起手来,同心协力,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而努力奋斗!
衷心祝愿大家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万事胜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