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学生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的意识,增强学生自我保护的能力,滨州实验学校2022级8班邀请了滨州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的余金检察官进行了 宣讲。
余金检察官首先给学生普及了学生欺凌的定义,并从法律层面和社会层面对学生欺凌行为进行了具体详细的讲解。
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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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接到关于学生欺凌报告的,应当立即开展调查,认为可能构成欺凌的,应当及时提交学生欺凌治理组织认定和处置,并通知相关学生的家长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认定构成欺凌的,应当对实施或者参与欺凌行为的学生作出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并对其家长提出加强管教的要求,必要时,可以由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对学生及其家长进行训导、教育。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等严重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不同学校学生之间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应当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建立联合调查机制,进行认定和处理。
通过本次活动,让同学们充分认识到了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的危害性,学会在遭遇校园欺凌事件时运用法律武器和安全防护知识来保护自己。同时,学校也呼吁家长要认真了解校园欺凌的应对措施,实现家校合作,共同促进孩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