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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分局纪委

清明节期间廉洁提醒

创建于04-01 阅读1039

      春风和煦,又逢清明。时值万物复苏、春暖花开的美好时节,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清明节即将到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延安监管分局纪委提前祝全体党员干部及家属阖家幸福,平安健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系统各级党委制定的实施办法、细则等,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共同营造清正廉洁、文明节俭的节日氛围,分局纪委提醒全体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动上筑牢“底线”,牢固树立廉洁过节意识,坚决抵制搞攀比、讲排场、比阔气等挥霍浪费和奢靡享乐之风,拒绝“舌尖上的浪费”,保持艰苦朴素作风,树立崇尚勤俭新风,做廉洁过节、文明过节、健康过节的坚定执行者。

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严禁违规接受被监管机构组织的宴请及娱乐活动;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监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等;

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及名贵特产、消费卡、电子红包等;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严禁违规因私出国(境),违规公款旅游;

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补贴或福利;

严禁出现餐饮浪费现象;

严禁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坚决杜绝影响党员干部形象的不当行为;

严禁组织或参与赌博等违法行为;

严禁酒驾、醉驾等行为。

      分局纪委提醒全体党员干部,节日期间严格执行外出报告、领导带班、值班值守制度,认真做好安全稳定、应急处置等工作。加强廉洁家风共建,紧绷纪律规矩之弦,坚守“零物质往来”铁律,保持“亲”“清”监管关系,自觉遵守公序良俗,文明环保安全祭祀,过一个平安、祥和、廉洁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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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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