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时节话“清明”
廉洁提醒传清风

Linda
创建于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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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清明将至,大地财险东营中支党支部提醒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紧绷纪律规矩之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模范遵守党纪国法,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以史促廉

王树声:无论职务高低,都是为人民服务


      开国大将王树声有一句名言:“职务高低,都是为人民服务。我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争名誉地位的权利。”王树声是这么说的,更是这么做的。在光辉的一生中,王树声多次发生职务变化,始终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坚决服从组织决定,尽心尽力做好工作,体现出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和高风亮节,为高级干部能上能下树立了标杆。

      1972年底,王树声的长子王鲁光准备结婚。新房里面的陈设非常简陋,除了一张床和两床新棉被,其他什么家具都没有。当时王树声的警卫员看不过去了,于是就和王鲁光商量,把军事科学院首长休息室的两把椅子和一张大理石茶几暂时借来布置一下新房,婚礼后就归还。没想到,在还回去的时候,被王树声看到了。他非常生气,生气地说:“你这是干什么!难道你不知道这是公家的东西?记住今后凡是公家的东西,一丝一毫也动不得!”

      王树声一生廉洁奉公、两袖清风,勤勤恳恳为党工作。这种高尚的品格是他为后世留下的宝贵财富。

     

以画说纪

1.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

2.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个人及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扫墓、祭祀、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3.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或者低俗祭祀活动。

4.严禁借丧葬、祭扫之机大操大办、收受礼品礼金等。

5.严禁酒驾醉驾、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6.严禁通过网络、自媒体、传单、书籍等,或者借助各种公开场合等方式,发表或转发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言论、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散播小道消息,不传播恐慌情绪。

7.严禁在手机和互联网处理、传输或发布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内部文件等信息。

以案为鉴

     1.2018年4月5日清明节,某镇计生服务中心主任高某擅自启封已封存的公车,驾车回其原籍灵石县扫墓,并报销相关费用。2019年1月,高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2.2016年清明节期间,某单位领导陈某要求私营企业主陪同其前往景区旅游,并由企业主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旅游费用共计2000元。2017年4月,陈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2015年2月至2016年7月期间,某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某违反政治纪律,组织、参与丧葬行业做道场、看阴地等封建迷信活动,且在该镇纪委对其立案审查期间不收手、不收敛,在当地社会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杨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气清景明春意浓,

烟雨寄思情绵长,

东营中支祝您及家人清风常伴、

清明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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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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