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提醒 | 清明节前话“清明”  廉洁提醒传“清风” 

农林纪工委
创建于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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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值一年春草绿,又逢清明祭扫时”。

农林纪工委在这里友情提醒

文明祭祖、安全出行

清明既是追思祭扫、踏青游玩的日子

也是违纪违规的高危期

稍有不慎就会跨越红线

今天,农林纪工委就跟大家聊聊廉洁过节的那些事儿

给全体街道党员干部警提提醒、紧紧弦

我们一起廉洁过清明……




农林纪工委现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好清明时节的“清廉人”,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做到“十个严禁”:

一、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二、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游玩、祭祀扫墓的同学、朋友、战友等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三、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四、严禁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扫物品。

五、严禁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严禁酒后上岗、在岗饮酒,坚决不触犯纪律“红线”、严防死守法律“底线”。

六、严禁在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或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七、严禁餐饮浪费。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要牢固树立勤俭节约光荣、铺张浪费可耻的意识。

八、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单位、个人的各类款物。

九、严禁违反政治纪律,不在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发布、传播、讨论诋毁党、国家和单位形象的各种负面、不实信息以及不当言论。

十、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简单点说就是:

清明时节雨纷纷   

廉洁纪律要践行

八项规定心中记

严管公车勿私用

违规收受礼和金

夜晚睡觉不安心

聚餐聚会莫忘记

公私一定要分明

封建迷信不可取

科学理性要牢记

酒驾醉驾要杜绝

安全意识心中记

如发现违反相关纪律要求的问题或行为,广大群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向纪工委反映:

 举报邮箱:hdx5533@126.com

 举报信箱:邯郸市农林路邯钢生活区农林街道办事处纪工委查收(邮编:05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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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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