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沾化区冯家镇第一实验学校清明节放假安全教育致家长一封信

滨州市沾化区冯家镇第一实验学校
创建于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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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料记载,清明节大约始于周代,迄今已有2500多年的历史。清朝《岁时百问》云:“万物竞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 清明节既是节气,也是扫墓祭祖、踏青春游的节日,因此清明节也叫扫墓节、踏青节等。清明节与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并称为中国四大传统节日。

      在这重要的中国传统节日到来之际,为了让孩子度过一个安全有序、文明健康、低碳环保的清明假期,请各位家长积极配合,阅读以下相关告知,做好学生假期安全提醒及监管。

      一、清明节放假安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今年清明节学校放假安排如下:

   放假时间:  4月4日(周四)— 4月6日(周六),共3天。

      二、清明节主题教育活动

      1.建议您利用清明放假时间,带着孩子去春游、植树或放风筝等,和孩子一起亲近大自然、享受大自然。

      2.倡议文明祭祀,绿色清明。体现文明、环保、低碳的现代生活理念。

      三、清明学生安全相关提醒如下,请所有家长查收。

      一、文明祭祖防火灾

      1. 清明时节是森林火灾集中高发时期,家长带孩子祭扫时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规定,自觉做到不携带火种进山入林,不燃烧纸钱香烛,更不要在山林中点燃明火、燃放爆竹、乱扔烟头等,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2. 家长孩子外出踏青时,也要注意用火安全,不在林区野炊、烧烤;野炊结束后将点燃的碳屑等余火彻底熄灭,清理干净周围杂物后再离开,避免发生复燃。

      3. 一旦发现山林火灾,要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说清着火地点,同时要做好个人防护,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

      二、预防溺水

      1. 天气转暖,假期里请家长一定看护好孩子,让孩子牢记防溺水安全常识,教育孩子做到“六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2. 育孩子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寻求大人相助,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并及时拨打110、119、120急救电话。

      三、交通安全

     放假回家、返校途中及出游过程中,要遵守交通规则,乘坐有资质的、车况好的营运车辆,严禁乘坐黑车、摩的、农运车和超员车辆等,到达目的地后及时给老师或家长报平安。12岁以下不得骑自行车上路,16岁以下不得骑电动车上路。走路要走人行道,过马路要走斑马线,并且左右观察确定安全后再通过。

      四、饮食安全

      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禁忌假期暴饮暴食。注意饮食卫生,不购买“三无”食品,防止误食不卫生食品、过期变质食品,造成食物中毒。

      五、日常活动安全

      教育监管孩子假期远离游戏厅、网吧、迪厅、背街偏巷等易发生事端的场所,远离黄、赌、毒,不滥交“朋友”,对陌生人的过分热情要保持冷静和警惕,严防传销,严防诈骗。要以学校的纪律和社会的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言行,不抽烟不喝酒,多开展有意义活动。

       六、心理健康安全

      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注意培养孩子良好的兴趣,加强锻炼,缓解孩子因学习和生活出现的焦虑心态。利用假期与孩子积极沟通交流,创建温馨家庭氛围,改善亲子关系。


      学生假期的安全教育离不开家庭的支持配合,让我们家校携手,确保孩子度过一个健康、文明、安全而充实的清明假期,共护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冯家镇第一实验学校 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冯利路3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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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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