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粱梦镇全体居民朋友们:
黄粱梦镇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有关要求,科学应对清明节集中祭扫,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祭祀需求,营造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祭扫环境,现倡议如下:
1、4月1日至4月7日,黄粱梦镇各村社区要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制度,集中力量治理违规生产、销售、焚烧祭祀用品等问题,切实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坚决杜绝环境污染和火灾隐患,确保实现“文明清明、绿色清明、平安清明”总目标。
2、积极推行“互联网+殡葬服务”,鼓励群众通过网络应用祭扫服务、小型家庭追思等方式寄托哀思。
3、在清明节期间要开展纸箔、香烛、塑料花等非环保祭祀用品集中清理活动,要积极采取鲜花换纸钱活动,引导群众使用鲜花、松柏枝等环保祭祀用品,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扫方式。
4、自觉维护爱护天蓝地绿的生态环境和干净整洁的城乡环境,不携带明火、不销售、不购买、不使用封建迷信祭祀用品,自觉摒弃焚纸钱、烧冥物、放鞭炮等污染空气质量、影响群众健康的祭祀陋习,树立文明祭扫新风,倡导以绿色、低碳、环保的方式开展祭祀活动,确保不污染环境、不影响他人生活。
请广大群众积极响应号召,遵守通知要求,不扎堆、不聚集,选择绿色、节俭、文明的祭奠方式,推动移风易俗,传播文明新风,展示文明城市良好精神风貌。让我们行动起来,用实际行动传承传统美德、守护绿水青山、弘扬文明新风,实现文明清明、绿色清明、平安清明,共建绿色、文明、健康、和谐新家园。
黄粱梦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