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9日,一位70多岁老人来到新利社区居委会寻求帮助,投诉房东不予退还房屋租赁押金。
新利社区人民调解员了解老人需求后,立刻打电话并耐心倾听老人讲述与房东发生的矛盾经过。2022年4月1日老人带妻子来海囗租住在八凌大厦,租期1年,押金3000元,一年期满,续租时未重签合同。由于去年阴雨天气时间长一楼墙壁都掛有水珠非常潮湿,外加2023年8月妻子患病返回河南治病3个多月,待11月份回来时房间内衣柜底座己腐烂,衣柜门无法开关,当时打电话给房东告知,房东说先不管它,老人就自主出资200元找人维修了衣柜,可开关门使用。
在听完老人叙述后,调解员打电话给房东及其委托人,征得双方同意组织在3月30(周六)进行现场调解,并联动世纪海岸小区调解员共同前往调解。经查,衣柜底座腐烂基本上属于自然损坏,不存在人为破坏,再走访邻居与相关知情人了解到,家具属原房东卖房时配套出售,原房东另一套房内同样衣柜也己腐烂换新。据此,调解员在与租房委托人协调中委婉劝其各退一步,并电话进一步与房东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规劝房东放弃要求老人重新为其购买衣柜之念头,老人再承担500元两年使用折旧费,即刻结清所有费用搬出,3000元押金按2500元退还之提议。
在调解员真情感动下,双方达成共识,老人将房内物品搬出并清理好卫生与物业结清所有费用,经房东委托人验收合格后,将房屋钥匙移交给委托人,委托人通知房东现场转账退还2500元押金。
调解前与邻里和物业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信息资料,是此次调解成功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