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春资助政策宣传
瑞金市爱尚幼儿园
一、认定依据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教育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教〔2023〕2号)、江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赣教发〔2019〕6号)、江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意见》(赣教办字〔2021〕12号)及瑞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关于明确教育资助政策若干事项的通知》(瑞振领字〔2021〕12号)。
二、资助原则
按学籍地落实资助政策原则,即瑞金市内就读学生在我市落实资助政策,异地就读学生在就读地落实资助政策。外地来瑞就读学生与本地学生落实相同资助政策。
三、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经乡村振兴局、民政局、残联等部门认定的农村脱贫家庭学生、需要纳入教育帮扶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象(农村三类监测对象学生,包括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户,下同)、城镇困难群众学生(城镇低保、城镇特困、城镇支出型,下同)、农村低保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农村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指持有效残疾证的在籍在校学生,下同)及残疾人子女(指子女本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父母至少一方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的学生,下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资助标准
学前教育资助
农村脱贫家庭学生、城镇困难群众学生、农村三类监测对象学生、农村低保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1500元/生/学年,其他困难类型学生1000元/生/学年。
五、其他项目政策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当年参加高考并被国家正式录取的大专以上高校新生、在读大学生(含民办高校和高职院校)、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研究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学生户籍在参加高考前必须为瑞金户籍。全日制本专科生一次贷款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一次贷款不超过16000元;按年度申请和发放。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每年的12月20日为还款日。
(二)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从2017届毕业生起,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及事业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毕业生除外。
本科毕业生每学年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标准,研究生毕业生不超过12000元标准。对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在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两项中任选择其中一项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