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个严禁”
一、严禁不懂打火的人指挥打火,未经专业培训、缺乏实战经验的指挥员不得直接指挥扑火行动。
二、严禁地方部门领导或乡镇领导在现场指挥部成立后担任总指挥(不包括火情早期处理)。
三、严禁行政指挥代替专业指挥。
四、严禁多头指挥、各行其是、各自为战。
五、严禁现场指挥部和指挥员未经火场勘察、态势研判和安全风险评估直接部署力量、展开扑火行动。
六、严禁在火势迅猛的火头正前方和从山上向山下,以及梯形可燃物分布明显地域直接部署力量。
七、严禁指挥队伍从植被垂直分布、易燃性强、郁闭度大的地段接近火场。
八、严禁指挥队伍盲目进入陡坡、山脊线、草塘沟、单口山谷、山岩凸起地形、鞍部、山体滑坡和滚石较多地域等危险地形,以及易燃灌木丛、草甸、针叶幼树林、高山竹林等危险可燃物分布集中区贸然直接扑火。
九、严禁在未预设安全区域和安全撤离路线情况下组织队伍扑火。
十、严禁组织队伍在草塘沟、悬崖陡坡下方、可能二次燃烧的火烧迹地、火场附近的密林等区域休整宿营。
预防森林防火
1.加强防火宣传,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2.严格控制火源,强化火源管理。加强对野外火源的管理,是防止发生森林火灾最有效的办法。
3.树立良好的风俗习惯。
4.加强对无民事行为人员的监管。
5.沿山村组建立防火组织。第一:建立防火巡逻组织。在防火期内对防火区域进行日常巡查,增加巡逻密度、延长巡逻时间,密切关注林情;第二:建立扑火组织。定期进行培训,熟练掌握扑火专业知识,一旦发生火情,能迅速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不仅能有效防止森林火灾发生,也能有效避免扑火时的人员伤亡。
6.制订森林防火预案,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第一:根据各自的防火区域,制定科学、切实可行地森林防火
“校园防火”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
法》,按消防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从国家、集体利益出发,顾全大局,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2、遵守学校消防规定,学生不要私自在住地、宿舍乱拉电线,不准使用电炉子、热水器、电吹风、电热杯等电器设备。
3、不要躺在床上吸烟,不要乱扔烟头,使用过的废纸及时清扫,以免引起火灾。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台灯不要靠近枕边,不要在蚊帐内点蜡看书,室内照明灯要做到人走灯灭。
5、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砸炮、火柴、气体打火机等易燃、易爆品进校。
6、用过的废纸,旧书本等,不要随便乱烧。如非烧不可时,也要远离建筑物,并要有专人负责看守,等余火完全熄灭后再离开现场。
7、实验用的易燃易爆品,要在专门库房存放,随用随领,用完即清理,不要在现场存放,更不能允许学生私自存放。
8、注意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情况,用完后要切断电源。
9、伙房、锅炉房、库房、实验室要按照有关防火规定使用。
10、生产劳动中,坚决禁止学生在山林玩火。
11、烧荒、上坟烧纸,也很容易引起山火,为了安全请同学们务必注意。
12、发生火灾要迅速打电话“119”向消防队报警,同时中学生不准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
遵守交通”
1、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争做遵守交通法规的模范。
2、在道路上行走应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1米内)行走。
3、横过道路要走人行横道,遇交通信号灯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则;没人行横道的路段横过道路,应注意观察车辆动态,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
4、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不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不得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5、未满12周岁的不要驾驶自行车、三轮车;未满16周岁的不要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的不要驾驶任何类型的机动车。
6、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在右侧路边1.5米范围内行驶;非机动车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并遵守横穿机动车道下车推行和不得载人的规定。
7、乘坐摩托车应戴安全头盔、乘坐汽车应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8、不要乘坐无牌、无证以及非法营运的车辆;不要乘坐超载以及酒后驾驶人驾驶的车辆。
9、乘坐公交车应在站台内候车,不得在机动车道内拦乘机动车,车未停稳时不得上下车,不得往窗外抛掷杂物或垃圾,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
10、遇突发交通事故时及时向成人求助,并拨打报警电话:110,急救电话:120;遇交通肇事逃逸时要记牢肇事车的号牌、车型、颜色、特征以及逃逸方向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