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某银行接到客户李某的个人账户被认定为涉案账户的通知,客户经理前往进行尽职调查。经核查,未发现异常情况,因为李某经营一家美容机构,使用个人账户收款,客户的经营资质、经营状况、资金往来、业务规模和经营情况一致。但在与客户的通信过程中得知,约半个月前有一名女子来到该机构,约定对某美容项目进行咨询、定价并付款,表示自己资金不足需要别人支付消费者的钱款,客户李某表示为促成交易,其 将获取的二维码发送给其朋友,朋友要求以钱的形式支付,后朋友支付了消费者的钱,该女子称身体不适,无法进行美容项目。该女子称自己身体不适,要求以现金形式返还已支付的款项。调查发现,消费者的款项是由他人以涉案资金的名义支付的,这也是李女士的个人账户被公安部门认定为涉案账户的原因。
事件分析
案情分析:本案中,犯罪分子以消费为幌子骗取客户李女士的信用,商家获取二维码,作为通讯诈骗的手段,李女士在非主观的情况下将个人账户出借,被卷入了这一诈骗行为。
案例启示:
1.商户收单二维码绑定了银行账户,出借收单二维码也是出借账户;
2.商户在使用收单码时,务必是有真实交易背景的业务,切勿因小利落入犯罪分子精心编织的圈套;
3.如遇客户退货,资金必须原路退回,切记不要退现金或者退至其他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