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团堡镇朱砂民族小学2024年清明假、春假放假通知及实践活动

宝贝儿的福妈妈
编辑于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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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师生们、家长朋友们:

       您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和利川市教育局关于在义务教育学校放春假的通知,结合我校春季学期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现将“清明节”及春假放假相关事宜告知如下,敬请查阅:

      2024年清明假及春假4月4日至4月8日放假,共5天。清明、春假放假做如下安排:

4月4日(周四)至4月6日(周六)放清明假

4月7日(周日)至4月8日(周一)放春假

4月9日(周二)回校按课表上课

                       德育活动安排

       清明及春假实践活动,清明节既是人们祭奠祖先、缅怀先人的传统节日,又是一个远足踏青、亲近自然、催护新生的春季节日。学校倡议全校同学过一个健康、节俭、绿色的清明节并推出“缅怀革命先烈网上祭英烈活动”“田间采摘”“放飞风筝”“种瓜点豆”清明主题实践活动,希望大家积极参与,过一个有意义的传统节日。

劳动对象:1-6年级学生

劳动时间:清明及春假期间

活动一:缅怀革命先烈网上祭英烈活动(全体少先队员)

        缅怀革命先烈网上祭英烈活动https://yinglie.chinamartyrs.gov.cn/24qm/(复制搜索链接进入活动网站)

          活动二:田间采摘(1-6年级)

       清明期间,是田间采摘的大好时节,比如挖春笋、挖折耳根、采茶、采草莓等,同学们可以在大人的陪同下行走在田间小道,散步于草丛果园,摘春果,采春菜,挖春根,将劳动的印迹留在春天里。

1.了解清明前后成熟的水果、蔬菜、野菜的种类及其效用;

2.选择一或两种蔬果,体验采摘;

3.对采摘的水果蔬菜进行清洗,学习水果蔬菜加工和烹饪方法;

4.与家人一起分享田间美食,享受劳动成果。

活动三:放飞风筝(1-6年级)

       清明时节,春暖花开,春风和煦,是放飞风筝的大好时期。风筝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着特殊的寓意,请同学们尝试自制风筝,享受DIY的乐趣,和家人朋友一起到郊外放飞风筝,感受春天的到来,留下美好的回忆。

1.了解制作风筝的方法;

2.亲自动手制作一个自己喜欢的风筝;

3.学习放风筝的技巧,体验与家人朋友到郊外放飞风筝的乐趣。

活动四:种瓜点豆(1-6年级)

       清明是二十四节气之一,到了清明,气温变暖,降雨增多,正是春耕春种的大好时节,故有“清明前后,种瓜点豆”的农谚。农时不等人,春种正当时。同学们可以在清明时节选择种子或者秧苗种植,体验挖地、松土、播种、填土、浇水等劳动过程,享受种植乐趣。

 1.了解清明前后可以栽种的蔬菜种类及其生长特点;

2.学习挖土、松土、播种、填土、浇水等农事栽种技能,选择一至两种蔬菜,进行栽种体验;

3.尝试制定蔬菜养护计划,观察、养护自己种植的农作物。

4.待蔬菜成熟时,体验采摘,并做成佳肴与家人分享。

                         假期温馨提示

       清明假期,为杜绝各类意外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建议各位家长做好孩子安全和学习教育:

一、出行安全:清明节假期全国统一放假,假期车流量大,街道、道路拥挤。因此,在清明节假期,家长带孩子出行一定要特别注意交通安全。

二、消防安全:清明节,是中华民族最隆重盛大的祭祖大节。扫墓祭祖、焚香烧纸活动频繁,加之春季大风天较多,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因此,提醒大家在祭祀扫墓时谨记消防安全:

1、扫墓时,不要点燃纸钱等物,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2、祭扫时不要随意乱扔烟头,祭扫完毕后应确认余火已完全熄灭后方可离开。

3、最好选择清扫墓碑、种植草木、敬献鲜花、宣读祭文等文明健康的祭扫方式。

三、卫生安全:清明假期正值春季传染病高发期,节日期间请家长不带孩子前往人群拥挤、空气污浊的场所;引导孩子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积极锻炼身体,提高身体免疫力,按时起居,保证睡眠充足,不能过于疲劳,因疲劳容易使抵抗力下降;有呼吸道病症,应尽快就医诊治,切忌不当回事,更不要自己胡乱吃药。

四、饮食安全:讲究饮食卫生,严把“进口”关,不购买或食用“三无”食品、过期变质的食品,食用水果应清洗、削皮,饭前便后要洗手,防止病从口入。确保孩子一日三餐按时吃,不暴饮暴食,注意饮食营养均衡,多吃新鲜水果蔬菜,少吃零食。

五、防溺水安全:气温回暖,离河道、沟渠、湖泊等处冰冻解化的时间也到来了,冰面上活动危险性极大,极易造成冰面垮塌而发生溺水事故。为切实加强孩子们的居家安全教育,有效防止溺水伤亡事件的发生,请家长朋友们教育孩子做到“六不准”:

1.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下私自外出滑冰或玩水。

2.不擅自与同学结伴玩水。

3.不到不熟悉的水域玩水。

4.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玩水。

5.不到无人监管的江河、溪流、山塘、水库、不明水坑边玩耍。

6.在见到有人落水而自己又无能力救护的情况下,不要惧怕逃离或者贸然下水施救,要采取呼救及报警等措施。 

六、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校园欺凌”,应做到“三不”,即: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1. 不做受害者:

(1)不携带较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

(2)前往校园周边巷子拐角等校园欺凌可能多发地时尽量结伴而行。

(3)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

(4)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以便在危险的时刻进行自保。

 2. 不做欺凌者:故意殴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侮辱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 

3. 不做附和者和冷眼旁观者:

(1)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

(2)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

(3)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

(4)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甚至报警。

          保障孩子健康成长,关爱孩子的生命安全,是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克服麻痹侥幸的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忧患意识,重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护,在孩子的心中筑起一道安全防线,让您的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编辑:吴秀芳

审核:罗    杰

审签:高    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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