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21级幼师三班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班会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班会。这次班会旨在通过法制教育,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怀和法治意识,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激发师生们的爱国热情,弘扬民族精神,增强爱国情怀,提高国民素质。大街小巷,国旗招展心向国;各行各业,坚守岗位展担当。每一个人都在用自己的方式诠释浓浓的爱国之情。国家意志与家国情怀交织,让爱国植于心、践于行。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与祖国同在!
第九条爱国主义教育应当把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与扩大对外开放结合起来,坚持理性、包容、开放,尊重各国历史特点和文化传统,借鉴吸收人类一切优秀文明成果。
第十条在每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国家和社会各方面举行多种形式的庆祝活动,集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第十二条地方爱国主义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爱国主义教育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统筹协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爱国主义教育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县级以上地方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信、文物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工作。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照本法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并充分利用自身资源面向社会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只有不断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才能增强全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精神支撑。
爱国主义教育是培养民族精神的重要途径。我们应该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加强爱国主义教育,让爱国主义的种子在心中生根发芽。这样,我们才能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