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含苞待放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呵护和关爱。为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未成人的合法权益,元江县甘庄中学于3月28日下午组织全体教职工共同学习了《元江县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共同守护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
我校全体教师在甘庄中学校长方金秀、副校长杨国成、党支部副书记周成同志的带领下,共同学习《元江县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如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切实提高对这一制度重要性和强制性的认识,主动、及时履行报告义务。
有哪些情形需要报告?
意见所称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情况包括:
(一)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或隐私部位遭受或疑似遭受非正常损伤的;
(二)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的;
(三)十四周岁以上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所致怀孕、流产的;
(四)未成年人身体存在多处损伤、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殴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的;
(五)未成年人因自杀、自残、工伤、中毒、被人麻醉、殴打等非正常原因导致伤残、死亡情形的;
(六)未成年人被遗弃或长期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
(七)发现未成年人来源不明、失踪或者被拐卖、收买的;
(八)发现未成年人被组织乞讨的;
(九)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或未成年人正在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
青少年如何保护自己?
预防是对未成年人最好的保护,元江县甘庄中学德育处主任何志东老师组织全体学生学习如何预防侵害,孩子们要学会自己保护好自己。
1.对陌生人保持必要的警惕。不随便跟陌生人走,也不随便接受陌生人的邀请或物品。
2.保守必要的秘密,不随便把家里的信息告诉陌生人。
3.独自在家注意关好门窗,拒绝给陌生人开门。
4.夜晚不要独自外出,不要去无人管理的公共厕所,应避免单独与任何人在封闭、宁静环境中会面。
5.外出尽量结伴而行,只能独自外出要选择安全人多的路线,随时与家长联系。注意周围环境,如遇危险,要尽快靠近人多的地方,必要时大声呼救。
通过此次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我校教师和学生法律责任意识,相信强制报告制度会发挥最大的功能,成为未成年人成长道路上“保护伞”。
关爱未成年人,
呵护祖国花朵,
让法律为未成年人撑开一片蓝天!
图片拍摄:钟媛 陈卓麟
文字编辑:钟媛 陈卓麟
校对:曾琼召
审核:方金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