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家长一封信
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宣传
尊敬的家长朋友: 大家好!
根据资助文件要求,为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确保国家资助政策落实精准到位,现将2024年春季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如下:
申报对象
1.脱贫享受政策户(原建档立卡学生);
2.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
3.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
4.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
5.城乡低保学生;
6.特困供养学生;
7.监护人因见义勇为伤亡的;
8.残疾学生;残疾子女学生
9.无人抚养的儿童或孤儿;
提交材料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需要提交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或全国困难学生资助信息系统中信息档案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学生社保卡复印件“社保卡激活”正常使用。
2.低保家庭儿童:需要提交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救助证》或《最低生活保障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革命烈士子女:需要提交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的证明材料;
4.孤儿:需要民政局事务科提供孤儿证明材料;
5.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需要提交残联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救助证》;
6.见义勇为和特困供养(有证明材料)
7.残疾人家庭幼儿(有乡、街道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困难证明,且享受一、二等级的残疾人家庭)
资助标准
学前教育:按照每学期每生500元标准补助,建档立卡学生(包括脱贫但享受政策学生)补助保教费300元/学期,生活费200元/学期;
申报流程
1.园所发动宣传资助政策 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对本园幼儿进行摸底。
2.个人申请 幼儿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包括:(1)申请贫困资助幼儿本人及户主、父母的户口本复印件(各1份);(2)幼儿一位监护人(父亲或母亲)身份证复印件1份,家长手机号码;(3)符合申请资助条件的证明材料;(4)家庭困难证明材料。(5)社保卡复印件(激活)
3.材料审核 班级老师根据幼儿监护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初审。确保幼儿各项信息准确无误后,拟出确认的资助对象名单,报幼儿园贫困资助工作评审小组进行复评审批确认。
4.结果公示
幼儿园将拟资助对象名单在醒目位置公示7天,设立咨询举报电话,接受家长的举报和反映,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经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家长填写《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园所汇总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名单及相关材料统一上报卢氏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按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建档备案工作。
教育资助,温暖童心;
卓卓梦想,扬帆起航。
官道口镇第二幼儿园将继续积极践行学前教育资助的责任,进一步宣传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一如既往贯彻落实好国家资助政策,让家庭困难幼儿应助尽助,与家长一起,携手为幼儿的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