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同携手,共筑平安路——乐中分校初中部八年级学生骑行电动车专项整治主题家长会

创建于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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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学生骑电动车上学放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让人担忧,为了学生们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成长,我校八年级进行摸底排查,经查我校八年级部分学生还是在上学放学时骑电动车。学生的安全问题刻不容缓,为此我校八年级于3月29日上午9:00和下午15:00,分批针对骑电动车的学生,召开学生骑行电动车专项整治主题家长会。

        王青东主任和韩丽雯老师在会议中提到家长要有责任心要把好第一关,要教育子女遵守法律法规,对孩子违法骑电动车上学行为(如:无戴头盔、边骑电动车边打伞、超载超标骑车等)绝不能纵容,要坚决制止,做到防微杜渐。孩子的安全出行习惯,遵纪守法行为习惯,都需要家长的关注和引导。家长要加强对孩子日常行为的监督、教育和指导,指引孩子走上健康成长的道路。

       王青东主任和韩丽雯老师还给家长们浏览了《景德镇市教体局关于切实加强校园电动车安全管理的通知》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不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禁止骑电动自行车”。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必须高度重视孩子骑车上学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学生平安上下学安全负责。

        接着,王青东主任和韩丽雯老师播放了交通安全警示视频,警示片通过活生生的事例,警示我们要珍惜生命,遵守交通规则。家长们看着警示片中一幕幕惨不忍睹的场面,也都表示极为震惊!王主任和韩老师再次强调为了孩子们的人身安全,希望家长们配合学校工作,教育孩子从自身的安全出发,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不让自己的孩子骑电动车上下学,距离近的可以选择步行,距离远的可以骑自行车或者家长接送。

        最后,王青东主任和韩丽雯老师给家长们展示了《乐中分校初中部学生骑行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向家长汇报学校采取的措施。

        通过这次家长会与家长亲切沟通和交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努力做家长思想工作,希望家长能把交通安全的意识带给孩子们,在孩子们未满法定年龄之前,不要骑行电动车,排除安全隐患,避免交通事故,家长尽到监护责任,配合学校从源头上控制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现象,共同努力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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