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枫桥经验”在城市社区落地开花
什么是“枫桥经验”?最早是指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基层治理经验。早在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就曾大力推广“枫桥经验”。2023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如今,随着中国城镇化快速推进,中国城乡结构发生重大改变,社区是社会治理的最小单元,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居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源自中国农村的“枫桥经验”面临如何在城市社区坚持好、发展好的时代挑战。
第一,坚持“为人民服务”,秉持为民之心,解难题、办实事,绘就群众路线“同心圆”。党的根基在人民,党的血脉在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仅体现了党的理想信念、性质宗旨和初心使命,还是对党奋斗历程和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为人民服务”是“枫桥经验”诞生至今创新发展的基本点。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以理服人,少捕人,矛盾不上交”,到改革开放新时期的探索综合社会治理,再到新时代的“服务不缺位”,深刻彰显了“枫桥经验”尊重人、重视人、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的价值立场。这种价值立场以民意为导向开展工作。双水街道把“群众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党政工作评估标准。紧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提升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能力,增加群众满意度、幸福感。它深刻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群众立场,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深入群众、相信群众,真正做到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
第二,坚持“走群众路线”的根本方法。坚持走群众路线是“枫桥经验”的根本工作方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继续坚持走群众路线。首先它主要体现在坚持群防群治。除此之外还有积极吸纳专业力量。目前社会矛盾逐渐复杂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需要多元专业人才。基于此,枫桥政府将专业性更强、威望更高的乡贤、律师、医生、教师、法官等不同领域的人才纳入基层治理队伍,发挥其专业服务能力。
当前,我国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应更加把握社会矛盾的新变化,在“枫桥经验”的基础上,深度融合社会发展及治理的新需要,坚持共治、共建、共享的新治理理念,更好发挥人民群众作用,迈向社会治理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