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促进法治政府建设。3月29日,区司法局联合区法院召开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同堂培训会。
此次同堂培训由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卫军传达了司法部部长贺荣在首届全国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同堂培训会上的讲话精神,由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贾国庆传达了最高院院长张军在首届全国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同堂培训会上的讲话内容。参会人员就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重点内容进行系统学习。研讨交流发挥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能动作用,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序衔接,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通过此次培训,今后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更高水平的“能动复议”,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全面打造行政纠纷化解的“主渠道”。此次培训不仅仅是学习法律规定,而是重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转变审判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打牢基层基础,深化行政争议诉源治理、促进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有序衔接的务实举措,也是区司法局与区法院深化府院联动、促进双赢共赢的重要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