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集中采购限额以下项目的规范化管理,为限额以下采购项目提供指导,根据省分行要求,电力支行于2024年3月29日就集中采购限额以下采购业务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转培训,将省分行培训的重点内容落实到二级行各条线部门采购需求部门,下沉至采购操作层面。
本次培训主要解读省分行明确的限额以下集中采购工作中的“集中采购限额以下采购业务管理规定、采购目录以及采购授权管理规定。并结合龙集采系统“部门自采”三模块操作要点、采购管理操作各环节职责,以及采购管理中容易混淆的问题进行讲述,着力解决支行采购需求部门所面临的实际操作以及授权流程、三级审批等问题。
通过转培训,进一步统一了支行采购需求部门、采购管理部门人员的认知,理清了观念,提升了规范操作能力,为提高全行限额以下采购管理合规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