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信用社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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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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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维护人民币的法定地位,切实保障消费者多元化支付方式的自主选择权,维护良好的现金流通环境,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整治拒收现金的工作要求,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为贯彻落实“服务大众,情系民生”的服务理念,积极落实3月15日“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城关信用社积极开展了一场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宣传活动。

       人民币是我国法定货币,人民币现金是我国境内最基础的支付手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知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以下情形不属于整治拒收现金范畴:全部业务流程均通过线上办理的;无人商店、无人停车场等采用无人销售模式的档口经营的场所设有统一的现金收银、购卡、充值渠道,档口不再单独收取现金的:对于支付现金的券别、材质协商不一致等导致的临时性、偶发性问题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规定:“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拒收现金是一种违法行为,我们应当爱护和维护人民币。

       宣传活动期间,通过深入周边物业、商家、超市等重点行业发放宣传折页,传达与讲解不得拒收人民币的相关内容,强化现金服务意识,保护人民币的法定权威。

       此次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帮助广大消费者进一步了解了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我们将继续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好相关知识宣传,为人民币流通秩序与环境的稳定和谐作出一份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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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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