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公益事业。随着国家惠民政策的落实和对教育事业的重视,幼有所育的美好愿景正在照进现实。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的发展,让所有孩子幼有所育,学有所得是我们的共同目标。关于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的知识,你知道多少呢?
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体制,健全保障机制,加大资源供给,规范办园行为,提升办园水平,巩固扩大三率成果,确保三年毛入园率达90%以上、公办幼儿园在校幼儿占比达5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0%以上,构建覆盖城乡、均衡发展、体制顺畅、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力争通过国家督导评估。
什么是学前教育普及
“学前教育普及”就是确保城乡学前教育资源全覆盖,为每位幼儿提供享受学前教育的条件。具体表现在:科学优化幼儿园布局,统筹考虑城镇化进程、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和区域居住人口分布等因素,科学测算学位供求,确保每个乡镇都设立一所公办幼儿园,大村设分园,切实满足适龄幼儿就近入园的需求。
什么是学前教育普惠
“学前教育普惠”就是减轻每个家庭学前教育的经济负担。具体表现: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由政府控价,减轻普通幼儿家庭经济负担。
为什么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
达标验收
《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提出明确要求。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规范发展的需要。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2020年,教育部印发了《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负责人指出,按照《若干意见》的要求,督导评估对象是县级人民政府。督导评估要从发展规划、财政投入、教师工资待遇保障、监督管理等各方面,对县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考察,引导县级人民政府建立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切实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持续健康发展。
作为教师,做好学前教育
普及普惠我们在行动
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培幼育人、加强安全防范、关心爱护幼儿、遵循幼教规律、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规范保教行为,做到严格遵守教师管理制度,为人师表,严以律己;落实科学保教要求,爱岗敬业,用爱心诠释教育,用关心拉近师幼距离;坚持自我提升,让学习成为持续和储备的状态。
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是实现人民群众“幼有所育”“幼有优育”美好期盼的重要保障,让我们共同携手,齐心协力,把普及普惠优质发展的理念和要求贯彻落实到园所管理中去,确保学前教育高质量运行,不断提高保教质量,助力孩子幸福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