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校园欺凌等安全事件的发生,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提升我校快速反应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据《安定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校园安全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安教发〔2024〕111号)、《定西市安定区教育局关于启用“校园110”举报求助服务电话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校设立并启动了举报求助服务电话平台,简称“校园 110”,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校园110”举报求助服务平台公示
1.甘肃省教育厅:0931-8823595
2.定西市教育局:0932-8216112
3.安定区教育局:0932-8210110
4.学校举报电话:13919698987
13830279988
5.香泉中心小学“校园110”举报求助服务办公地点:
教学楼一楼“110室”
教学楼二楼“110室”
教学楼三楼“110室”
“校园110”受理范围
投诉受理范围
苗头性、倾向性的校园欺凌行为或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学校办学、教师从教行为不规范;教师惩戒不当或发生体罚学生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的行为。
求助受理范围
严重干扰正常教学秩序的事件;涉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师生员工在校园内突遭意外事故及其他危急求助事件;师生员工在校内突发疾病需要紧急救护的。
报警受理范围
在校内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或发现犯罪嫌疑人;校内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和不法侵害;校内发生火灾或重大火灾隐患;在校园发生其他安全生产事故。
“校园110”领导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有效发挥“校园110”服务职能,学校成立了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安全副校长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班主任、安全员为成员的“校园110”工作组织机构。坚持“文明公正,热情服务,有险必救,有求必应”的工作原则,负责受理处置学校发生的各类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事项。
相关工作要求
1.所举报的内容应详细明确,包括名称、地点、行为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不得捏造事实,诬告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或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秩序。
2.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报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定西市安定区香泉中心小学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