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西湖幼儿园第六周周末安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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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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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伴我行—海原县西湖幼儿园关于“交通安全、防欺凌”周末温馨提示

  安全无小事,事事关安全,珍爱生命,远离危险。进一步落实好校园安全工作,层层落实安全,加强安全教育,切实抓好幼儿园安全工作,做到家园共育,把师生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安全工作是幼儿园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保障幼儿的健康和安全,为了让幼儿从小知安全、讲安全,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规范安全出行行为,请家长配合幼儿园做好以下工作:

    步行安全要注意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2.家长接送孩子来园离园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能在幼儿园门口、马路中间停留,保证道路畅通。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等,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行,红灯停”

        5.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在有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的路段,应自觉走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

        6.在斑马线处穿越公路前要有”一停二看三通过”等良好的行为习惯。

    乘车须知

    1.不准在道路中间招呼车辆;

        2.车辆在行驶中不准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

        3.乘车时坐稳或站稳扶好,不准在车内吃东西;

        4.不强行上下车,做到先下后上,候车要排队,按秩序上车;下车后要等车辆开走后再行走,如要穿越马路,一定要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穿行;

         5.不乘坐超载车辆,不乘坐无载客许可证、运动证的车辆;

一盔一带,安全行驶

    做文明人,行文明路,“一盔一带”,安全常在。(“盔”是指安全头盔,“带”指的是安全带。)

       家长朋友们,如您是通过骑行电动车、摩托车接送幼儿,请要按规定上牌,行驶过程中坚决做到:电动车的驾驶人和乘车人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头盔;不要让孩子站立或坐在脚踏板上;避免加装雨棚或挡风被;另外请家长们也帮助孩子养成主动佩戴头盔的好习惯,给孩子选择一个合适的、安全的头盔很重要。

拒绝校园欺凌

       携手共建平安和谐校园学校是孩子们快乐成长、学习知识、梦想起航的地方。然而近年来,各地校园欺凌事件屡有发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校园安全一直都牵动着老师和家长的心。

       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弘扬校园正能量,更好地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发生,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如何教育孩子预防校园霸凌



No.1突然不愿上学 

No.2 无端情绪变化

No.3 抱怨有同学针对他 

No.4身上出现伤痕 

No.5行为异常

No.6 睡眠出现问题

发生校园欺凌,家长积极了解情况并且教会宝宝面对校园欺凌情况该怎么办?

       1、保持镇定。

       2、求救,向路人呼救求助,采用异常动作引起周围人注意。

       3、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试着通过警示性的语言击退对方,或者通过有策略的谈话和借助环境来使自己摆脱困境。但是不要去激怒对方。

      4、在学校不主动与同学发生冲突,一旦发生及时找老师解决。

       5、不管遭遇了怎样的恐吓,都要告诉家长,不要自己承受身体和心理上的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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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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