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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国有永红生态林场清明节森林防火倡议书

创建于03-29 阅读1141

周至县国有永红生态林场

清明节森林防火倡议书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缅怀先烈、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每年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焚香、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野外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时有发生,给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为有效保护生态安全,呵护我们的绿色家园,防止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我们向社会各单位、组织、团体及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防火意识,维护生态安全。森林火灾是一种发生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不仅可能把多年的生态建设成果和几代人艰苦努力培植的林产业毁于一旦,甚至于烧毁城镇,造成人员伤亡。随着林业产业、生态建设力度加大,森林面积不断增长,加之全球气候异常,发生森林火灾的机率上升,扑救难度增大,严重威胁着生态系统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增强防范意识,严防森林火灾,共建绿色家园是全社会和每位公民的责任。

  二、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思亲莫使烟火扰,文明平安祭先人”。我们在尊重祭祖习俗的同时,更呼唤文明祭祀新风尚。要以平安为本,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用火习惯,树立文明平安祭扫新观念,倡导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一次墓碑以及网上祭祀等无烟祭扫方式,把祭奠先人的传统习俗和良好愿望用更加环保、健康、安全的方式进行表达,不断提高和丰富个人精神文化内涵,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三、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灾隐患。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森林防火区域吸烟、焚香、燃烛、烧纸、野炊和燃放烟花、鞭炮、孔明灯,竭力减少森林火灾隐患;加强老人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失火;采取有效措施管住痴、呆、聋、哑、傻等特殊人员,防止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

  四、示范带头,相互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文明祭祀的先行者、带头人。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树立时代风尚;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新风正气。积极向亲朋好友、家人和身边的群众宣传文明健康环保的祭祀方式,监督和制止不文明、不规范、不环保的祭祀行为。

  摒旧俗,树新风,护家园。让我们携手行动,传播新时代文明新风,为创建文明、安全、美丽的秦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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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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