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形式
1.假推广
不法分子利用微信群宣传数字货币由商业银行和私人机构同时进行推广,私人机构“有多层推广收益”,使用其提供的“E-CNY”收款码就可以参与推广,只要向朋友和其他商家推广成功,即可获得“两层收益”。
2.假理财
有个别机构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将相关数字产品冠以“DCEP”或“DCEP”字样在数字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涉嫌传销或诈骗。
3.假短信
受害人会收到“数字人民币预约登记”的短信,附带一个网址链接。登录后系统提示卡内需有大额资金,才可以体验数字人民币。
4.假网站
不法分子冒充公检法或客服,欺骗消费者在数字人民币(试点版)APP之外的网站平台填写个人信息、录制自拍视频(用语人脸识别)、提供验证码并开启屏幕共享进行远程操作。随后不法分子利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并掌握钱包密码,分多次将消费者的资金转入“数字人民币钱包”后,后转移到目标账户。
高明支营防诈小建议:
①数字人民币不会在“数字人民币App”及各大银行手机银行外向您索要账号、支付密码、付款转账等。
②数字人民币与纸钞和硬币等价,不存在交易炒作空间。
③如果遇到使用数字人民币获利、反现、参与推广等活动请坚定拒绝,不要点击那些来历不明的“活动链接”或“活动页面”。
④除数字人民币官方消息外,不要相信任何来路不明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