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您的老朋友——楼梯间。
当您刚入新居,我整洁明亮,空间宽敞
物业人员每天来看我
为我扫去身上的尘土
夸我干净利落
后来,您的东西越来越多
我快喘不过气来了
邻居通过时一脸嫌弃和愤慨
就连您的家门口
管道井都成了储物间!
物业工作人员几次来劝阻
引发了您和他们的争吵
物业搬走杂物,您继续堆放
就像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终于,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我被烧成了废墟
甚至烧伤了逃生的邻居
邻居重伤,您被判决赔偿
赔偿金额大的无法想象
我是楼梯间
是消防通道
也是生命通道
楼道堆放杂物
害人害己还违法
楼道内堆放杂物
存在诸多问题和隐患
● 1、不安全占用楼道空间的废弃杂物多为木制品、棉织品、纸制品等可燃物,存放时间久,稍遇明火极易引起火灾。社区楼道属于日常出行通道,当发生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的时候,楼道堵塞严重影响他人逃生。还有一些居民在楼道放置的手推车、婴儿车等物品,容易导致其他居民被绊倒摔伤、衣服刮破、甚至刮伤等事故。
● 2、不健康杂物堆积容易滋生蚊虫,对居住的环境卫生带来影响;另一方面,楼道堆放杂物成为沙尘藏匿的死角,严重影响社区空气质量,长此以往,将给居民的身体健康带来危害。
● 3、不美观本来干净整洁的楼道堆满了杂物,影响了颜值,给他人落下社区环境脏乱差的印象。
● 4、不文明楼道堆物会影响清洁人员日常的清理工作;同时对于维修人员来说,楼道杂物堆积堵塞了装有电表、水表、网络线路等设施设备的管道井,影响了维修人员的维护与管理。杂物占据楼道对于120急救人员来说,也会成为障碍。在接诊危重病人时,会因楼道杂物所碍,影响担架的使用,直接威胁到患者生命。另外,很多杂物堆放易阻隔消防栓等设施,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影响救火工作的开展,后果不堪设想。
业主在家门口堆放垃圾杂物
违反了哪些法?●《消防法》规定:
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楼道作为火灾时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时刻保持安全和畅通。
第六十条第三款: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禁止占用电缆井、管道井,或者在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管井堆放杂物。
第二十八条: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第三十七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请业主们不要在公共楼道区域内堆放杂物;不要在楼道内储存易燃、可燃物、易引发火灾物品;不要在楼道内违规停放电动车;不要在楼道内乱堆乱放生活垃圾;不要在楼道内随意拉接临时电线、违章用电;不要损坏、占用、拆除、挪用消防设施和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