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网红张美丽在直播中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被绥德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法执行逮捕;网络账号“成才”在直播过程中存在不文明直播行为,扰乱网络空间秩序,被横山区网信办依法约谈;榆阳区两男子因散布虚假信息被榆阳公安处以行政处罚。
相关部门对这些事件的处理,发出一个清晰的信号: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必须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用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必须依法治网。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加快网络立法进程,完善依法监管措施,化解网络风险。2017年,开始实施的《网络安全法》明确了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近年来,国家重拳出击,既整治规范网络平台,又严厉打击网民不文明行为,网络空间日渐清朗。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必须依法办网。网络媒体拥有巨大的受众资源、传播途径,应从意识形态安全高度,坚决扛起依法办网主体责任,切实将法律法规规定落实到自身制度建设中,落实到日常管理中。要本着源头治理、抵制流量操控、打击网络暴力、遏制有害信息、剔除虚假新闻等办网原则,营造出清朗的网络空间。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必须依法用网。网络行为是广大网民言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既要提倡自由,也要保持秩序。网民主观上必须划清网络行为的“应为”和“不能为”的界限,主动接受法律和道德的约束。让网络空间成为真实便捷的知识库、温暖可靠的朋友圈、文明理性的舆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