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与人交往,是人生中的重要课题。青少年处于成长的关键阶段,不良行为和校园暴力不仅会造成身体上的伤害,还会带来难以治愈的心理、精神创伤。如何从源头上预防不良行为和校园暴力事件,成为一个重要的时代课题。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健康教育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3.27日临沂实验中学北校区2023级8班开展了——“家长进课堂第二期”活动,本班房籽旭家长特邀请了上海沪师(临沂)律师事务所主任颜廷婷老师为班级开展了——“远离不良行为,拒绝校园暴力”主题教育讲座。
法是什么❓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我们生活在法治的社会中,法律不仅保护我们应有的权利,同时还制约着我们的行为习惯。只有人人懂法、守法,社会才能和谐稳定地发展。
远离不良行为!
颜律师用通俗易懂幽默的语言、一个个她亲身代理的真实案例,对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年龄、民事行为能力进行了介绍,并加深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理解。对于如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她指出,未成年人走向违法犯罪的第一步是开始有了不良行为,通过对各类不良行为进行列举,引导同学们对照自身是否存在这些不良行为,牢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并且以家长视角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提出殷切希望。
拒绝校园暴力❌
课堂上颜律师过图片、视频、近期网络中的典型案例开展情景式教育,让学生直观认识欺凌行为表现,了解什么是校园暴力与欺凌以及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和后果。
即使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也不意味着就能为所欲为,未成年不是违法犯罪的“保护伞”,他们同样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父母在未成年人成长期间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应当注重对未成年子女的关心和沟通,积极引导未成年人塑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帮助其健康成长,成为社会栋梁之才。
面对暴力怎么做?
法律是一把利剑,它绝不纵容任何侵犯它的人;同时法律还是一面坚盾,保护着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此我们不仅要懂法守法,更要学会用法律作为武器,维护我们的自身利益。
最后,颜律师呼吁同学们:
不做受害者:这意味着要认识到自己有能力保护自己,不应被动地成为欺凌的受害者。
不做欺凌者:故意殴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等行为可能构成犯罪,因此不应成为欺凌者。
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在看到同学受到欺凌时,不应煽风点火或充当帮凶,而应适当表达同情和关心,并在能力范围内提供帮助,及时向老师报告或报警
课堂上同学们热情高涨,积极互动,还收到了颜律师的小礼物,感谢颜律师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有趣又有料的法制教育讲座。
校园时光是人生中最为宝贵的岁月,我们有责任确保这段时光充满阳光而非阴霾。临沂实验中学致力于构建法治校园,安全校园,最后希望同学们能走好青春的每一步,在日常生活中,要不断提高自身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知法、学法、守法、用法,做法治教育的宣传者。让校园成为真正的知识与智慧的殿堂,一起守护阳光的你。
远离不良行为
拒绝校园暴力
让每个孩子都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
不要让青春成为眼泪
不要让前途毁于暴力
图文编辑:
2023级8班家委会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