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守法用法,

在阳光下健康成长。

马琼
创建于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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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尉氏县实验小学

普法宣传进校园

    春天用它特有的方式,唤醒了沉睡的大地,让人们看到生命的力量和美好的未来。在这春意盎然的时刻, 3月28日下午2点30分,尉氏县实验小学召开普法进校园活动。

活动前的动员大会

     

        为了确保这次活动安全有序的顺利进行,在活动开始前实验小学王海燕副书记对一到六年级的班主任和年级长以及相关的安保人员召开了培训会,对本次活动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和细致的安排,强调了这次活动的重要性,为活动的成功召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会前,实验小学安全办对这次活动进行了周密的计划,写了详细的策划案,活动方案,应急预案等,对活动的每一个细节进行了详细的探讨!

      同学们用端正的坐姿等待活动的开始!


        为了让每一位同学都能参与到活动中去,学校把会场安排成了两部分,1-4年级学生在班主任的带领下在教室听广播参与活动,5-6年级学生按照班级顺序在西操场集合现场听讲,确保了活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家长代表也来参加大会

       培养一个优秀的孩子是家长和学校共同努力的结果,为了达到更好的法律宣传效果,学校邀请了1-6年级的家长代表也来参与其中,做到了人人学法,懂法,用法。

         实验小学大队部副辅导员郑亚茹老师主持会议!

王海燕副书记为大会致辞!

       参与本次活动的有实验小学法治副校长— 周传宁;河南智卓律师事务所律师 兼尉氏县普法讲师团讲师 —李嘉文。

首先由周警官讲法律知识

         在法制社会生活中,通过学习法律我们才能更清楚地知道哪些事情能干哪些事情不能干,哪些事情干了是违法,哪些事情干了就是犯罪,从而帮助我们从小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从小学法、懂法、守法,敬畏法律对我们一生的顺利成长非常重要,总之一句话:希望通过这次学习,帮助同学们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使人生成长的道路更顺畅!

       周警官详细讲了如果我们在生活中遇到了各种危险的应对策略和自保的方法,同学们的收获特别大!

       周警官的讲话非常的精彩,孩子们不由自主的鼓掌!

李嘉文律师用生活中的案例分析对孩子们进行普法教育

         李律师先以近期发生的邯郸13岁初中生被杀案引入,这个案件出来以后,举国震惊,群情激奋,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对此发声:对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等罪,符合追诉条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又结合生活中的种种案例来告诫我们同学们,如果你遇到了校园霸凌,要大胆的反抗,将你的遭遇告诉老师,告诉家长,我们要对萌芽的罪恶零容忍,你的每一次勇气,都是对自己的救赎。

        李律师借用现实生活中一件一件的案例,用生动形象的语言让孩子们理解法律常识,希望大家时刻谨记,拒绝校园霸凌,不做沉默的被欺凌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不做可恶的施暴者!

       最后,李律师送给同学们一句话 :“ 大鹏一日乘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全体同学一起诵读,会议达到了高潮!

       最后王海燕副书记对本次活动进行了最后的总结。王书记希望通过今天的法治进校园活动,每一位同学都能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法律的学习不只今天一次,生活中处处留心皆学问,并代表学校再次感谢周警官和李律师的精彩讲话!

     本次大会圆满结束!

       通过开展此次宣传教育活动,在全校营造关注青少年违法犯罪倾向、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帮助青少年掌握与自己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使青少年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习惯,形成学生遵纪守法的和谐氛围。

撰稿:  马    琼

初审:刘玲枝

终审:   苏  娟   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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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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