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校园欺凌 拒绝校园暴力——高岭学校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

密云区高岭学校
创建于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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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与法治素养,增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能力,创造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 ,3月29日,高岭学校法治副校长高岭镇派出所副所长宋美玉同志,北京檀州律师事务所王玉娟律师走进校园,为同学们开展题为“预防校园欺凌 拒绝校园暴力”的法治教育专题讲座。

       讲座中,王玉娟律师根据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征,结合真实的案例,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校园欺凌行为的表现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告诉师生们什么是校园欺凌,如何处置欺凌事件,教育学生正确对待同学之间的摩擦和矛盾,在学生心中播撒“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种子。

      此次活动,增强了师生对校园欺凌的认识,培养了学生正确的学法用法意识,增强了辨别是非与自我保护的能力,帮助学生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为实现法治校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文字编辑:于海霞

图片摄影:秦卫国

审       阅:蔡海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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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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