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继续增强全校师生和家长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不断提升语言能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响应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工作,做到人人都讲普通话、人人都写规范字。现在让我们共同去了解规范的语言文字吧!
普通话知识普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下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公布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汉字是现在仍在使用的历史最悠久的文字,世界上没有一种文字像汉字那样历尽沧桑,青春永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2000年10月31日通过,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此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定地位。
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全国范围内通用,包括民族自治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具体地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适用于国家机关、学校、出版物、广播电台、电视台、影视屏幕、公共场所的设施及招牌、广告、商品包装和说明、企业事业组织名称、公共服务行业和信息技术产品等范围,对个人使用语言文字只作引导,不予干涉。
什么是普通话?
普通话是全国通用的语言。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什么是规范汉字?
规范汉字是指符合国家颁布的规范标准的汉字。规范汉字对于现代汉语来说,包括经过整理简化的字和未整理简化的字两部分。经过整理简化的字是指经国务院或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以字表等形式正式颁布的现代规范汉字。未整理简化的字是指历史流传下来的,沿用至今,未经过整理简化或不需要整理简化的传承字,如人、山、川、日、水、火等字。
什么是不规范汉字?
所谓不规范的汉字是指书写已经淘汰的异体字,已经简化的繁体字,已经废止的“二简字”和错字、别字。
推广通用语言文字有什么重要意义?
语言文字是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规范化程度是衡量国家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而且多民族、多语言、多方言,经济基础和文化教育基础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必须使用全国通用的规范化的语言文字,才能在保证交际顺利,信息、政令畅通的基础上,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对于普及文化教育,发展科学技术,提高经济、社会的信息化水平,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增进各地区各民族间的交流与沟通,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均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师生在行动
宣传篇
倡议书
“说好普通话,做文明中国人”倡议书
为了更好地响应国家推广普通话的号召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万向小学向全体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发出以下倡议:
1.请坚持使用普通话和文明语言,养成文明良好的语言习惯。
2.给学生提供文字规范的读物。
3.在生活过程中,教师和学生之间、学生和学生之间、家长与家长之间、教师与家长之间、学生与家长之间彼此的交流应使用普通话,形成良好的语言交际环境。
4.语言交往中注意自己的口语发音,并和周围人相互督促,积极纠正普通话发音,使规
范用语成为一种自觉行为。
5.尽量带动家人在家庭生活中使用普通话,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主动推广普通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