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电动车在楼道停放和充电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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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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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业主:

       您好!近期各地相继发生较多消防安全事故,尤其是电动车爆炸引发火灾情况,导致极为严重的后果。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落实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消除小区楼道内及户内安全隐患,杜绝因电动车在室内及楼道内充电造成的安全事故!

安全第一、警钟长鸣,为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香江水岸物业服务中心温馨提醒您,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您配合做到以下几点:

1、严禁在居民住宅区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2、严禁在室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3、楼道内禁止堆放易燃、可燃、易引发火灾等物品;

4、楼道内禁止停放自行车、电动车等个人物品影响人员出行及安全疏散;

5、禁止电动车、自行车等车辆占用消防通道,务必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为营造一个温馨、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全面清除小区消防通道安全隐患,保障消防通道畅通,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消防通道是我们逃生、疏散的主要通道,是单元楼道的安全保障,请务必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感谢您对物业工作的支持与配合,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香江水岸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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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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