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工镇中心小学邀请弋阳县人民检察院进校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宣讲

漆工小学李梦霞
编辑于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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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3月29日,漆工镇中心小学邀请弋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骆阳青进校开展以“有没有如果”为主题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宣讲。

宣讲过程中,骆检察官通过问答互动、观看视频、以案说法等形式,紧扣“校园欺凌”、“未成年人如何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等热点问题,让同学们零距离接触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她提醒学生们要树立法治观念,守住法律底线。

宣讲最后,弋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青告诉同学们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是十二周岁。他呼吁同学们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警惕意识,自觉遵纪守法,让法治之光照亮成长之路。

漆工镇中心小学分管安全副校长曹琦斌作总结讲话。他表示,学生们要养成积极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做守纪律、懂规矩、奉公守法的好少年。特别要学会保护自己,勇敢面对校园欺凌行为,及时寻求帮助。

本次法治教育进校园宣讲活动,增强了同学们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也让学生们对法律法规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今后,学校将继续开展丰富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筑牢校园安全防线,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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